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4-01-1510:14:0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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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王超,向社会介绍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情况,并请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科科长付国鹏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权威发布】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有解思维,强化系统观念,全面加强风险处置、防范预警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新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涉及人数连续三年保持“三下降”态势,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金融生态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完善工作机制,行政处置“亮实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颁布实施后,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学习、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完善行政处置工作机制,推动条例落地施行。一是理顺处置流程。先后印发《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设立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合执法专项小组的通知》,理顺行政处置流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发挥协同联动优势。去年11月,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全市非法集资“双零”社区(村居)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无非法集资参与人”社区(村居)建设工作;12月,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全市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工作协调,建立联防联控联治工作体系,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化解,全面提升非法集资治理水平。三是推进行政处置。鼓励区县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案件。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家涉案公司进行核查,运用行政处置手段,督促非法集资人向群众清退全部资金,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探索开展非法集资行政处置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前移防范关口,源头管控“见实效”。抓住发现线索这个破题的关键环节,立足打早打小,在萌芽阶段发现化解风险,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一是重心下沉,推进网格化管理。借鉴城市治理、疫情防控的经验,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合力推动防范非法集资进网格工作,以落实市域社会治理为突破口,明确巡查工作、矛盾纠纷摸排、政策警示宣传“三张清单”,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信息反馈、宣传教育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范围,全市现有承担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任务的网格员6000余人。二是发挥金融机构优势,正规投资渠道。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商业银行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将1200余名农金员纳入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宣传推介合规金融产品,提升易感人群防范能力。三是突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整治。结合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和养老诈骗常态化整治工作,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和农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地方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风险主体进行全面整改,及时控制了增量风险。

  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下实功”。一是及时向社会预警风险。紧盯民间投融资、文化旅游、消费、健康养老等案件高发领域和虚拟货币、区块链、元宇宙等新型风险领域,去年累计向社会发布预警13次、提示风险73次,及时阻断非法集资风险传播和蔓延渠道。二是丰富宣传渠道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发布风险提示、金融知识解读等信息,织密宣传教育网络。注重常态化宣传,利用社区网格优势,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力量,开展“七进”防非宣传,将防非知识下沉到社区、村居每个角落,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三是打造防非宣传品牌,每年6月,组织各区县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扩大“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全国非法集资宣传品牌影响力。去年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宣传单页、明白纸及各类宣传品11余万份,提高了群众风险识别能力,营造了全民防非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协同配合,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立足早期干预,及早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优势,用好省“金安工程”等现有大数据手段,密切关注输入型集资风险,加大风险排查和处置力度,做到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构筑风险防控“天罗地网”。二是优化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精准化、深入化宣传上下功夫,常态化、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律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形成防范非法集资的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聚合部门力量,持续优化金融生态。坚持一盘棋谋划、全方位落子,强化金融、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把紧把牢市场准入关口,加强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建设,健全联防联控联处工作体制,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化开展,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持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防范非法集资 山东在行动
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重拳抵制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4-01-1510:14:04来源:

        1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王超,向社会介绍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情况,并请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科科长付国鹏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权威发布】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有解思维,强化系统观念,全面加强风险处置、防范预警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新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涉及人数连续三年保持“三下降”态势,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金融生态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完善工作机制,行政处置“亮实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颁布实施后,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学习、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完善行政处置工作机制,推动条例落地施行。一是理顺处置流程。先后印发《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设立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合执法专项小组的通知》,理顺行政处置流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发挥协同联动优势。去年11月,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全市非法集资“双零”社区(村居)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无非法集资参与人”社区(村居)建设工作;12月,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全市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工作协调,建立联防联控联治工作体系,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化解,全面提升非法集资治理水平。三是推进行政处置。鼓励区县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案件。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家涉案公司进行核查,运用行政处置手段,督促非法集资人向群众清退全部资金,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探索开展非法集资行政处置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前移防范关口,源头管控“见实效”。抓住发现线索这个破题的关键环节,立足打早打小,在萌芽阶段发现化解风险,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一是重心下沉,推进网格化管理。借鉴城市治理、疫情防控的经验,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合力推动防范非法集资进网格工作,以落实市域社会治理为突破口,明确巡查工作、矛盾纠纷摸排、政策警示宣传“三张清单”,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信息反馈、宣传教育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范围,全市现有承担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任务的网格员6000余人。二是发挥金融机构优势,正规投资渠道。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商业银行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将1200余名农金员纳入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宣传推介合规金融产品,提升易感人群防范能力。三是突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整治。结合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和养老诈骗常态化整治工作,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和农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地方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风险主体进行全面整改,及时控制了增量风险。

  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下实功”。一是及时向社会预警风险。紧盯民间投融资、文化旅游、消费、健康养老等案件高发领域和虚拟货币、区块链、元宇宙等新型风险领域,去年累计向社会发布预警13次、提示风险73次,及时阻断非法集资风险传播和蔓延渠道。二是丰富宣传渠道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发布风险提示、金融知识解读等信息,织密宣传教育网络。注重常态化宣传,利用社区网格优势,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力量,开展“七进”防非宣传,将防非知识下沉到社区、村居每个角落,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三是打造防非宣传品牌,每年6月,组织各区县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扩大“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全国非法集资宣传品牌影响力。去年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宣传单页、明白纸及各类宣传品11余万份,提高了群众风险识别能力,营造了全民防非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协同配合,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立足早期干预,及早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优势,用好省“金安工程”等现有大数据手段,密切关注输入型集资风险,加大风险排查和处置力度,做到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构筑风险防控“天罗地网”。二是优化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精准化、深入化宣传上下功夫,常态化、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律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形成防范非法集资的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聚合部门力量,持续优化金融生态。坚持一盘棋谋划、全方位落子,强化金融、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把紧把牢市场准入关口,加强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建设,健全联防联控联处工作体制,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化开展,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持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更多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