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2024-04-2915:44:47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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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其出笼形式之多样、欺骗程度之嚣张、关涉对象之广泛、社会危害之恶劣令人发指,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公害。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领导人民群众对其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4月18日,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当前非法集资大案要案反弹压力较大,要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接下来,一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将在全国展开,各种花样翻新的骗局必将被揭露,众多罪大恶极的违法犯罪分子必将被严惩。

  鉴于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易发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等特点,笔者认为,与之展开斗争,既要着力当前打好突击战和攻坚战,以求迅捷出击、利剑斩顽;又要立足长远打好全民战和持久战,以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打赢突击战、攻坚战

  必须坚持啃硬克难、除恶务尽,组织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突击战、攻坚战。一要推动综合整治转型升级。针对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特大案件和重大风险不时浮出水面,涉众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必须推动斗争形式从被动打击转向主动治理,从端到端治理转向全链条治理,从点式治理转向面源治理,从部门治理转向全社会治理,提高治理的协同性系统性。要按照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等“三统两分”原则,精准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二要推动监测预警共享可控。针对重点领域风险突出,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并成为民间金融乱象重要源头等特点,要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判预警的精准性前瞻性,充分运用综合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要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稳妥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三要推动社会秩序安全稳固。针对非法集资引发信访问题不断、诱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经济金融安全突出等特点,要区别情况科学应对。要紧抓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要确保处置工作依法规范,经得起法律、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还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常识,构建高效宣传震慑格局。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履行行业职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打赢全民战、持久战

  必须坚持发动群众、立足长远,组织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民战、持久战。一方面,要打好全民战。各地应积极教育群众、全面发动群众、切实组织群众,针对非法集资顽瘴痼疾开展坚决、持续、彻底斗争。一要持续不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法治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非法集资的形式和特点,教育其深刻认识非法集资危害,拒绝高利诱惑,引导其远离侵害。二要守正创新,深化宣教内容与形式。把普法教育、理性教育与常识教育、感性教育结合起来:教育群众认识到非法集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特征;教育群众认识到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企望自己不会沦为“击鼓传花”游戏的最后接棒者纯属幻想,吹嘘是好项目却不走银行贷款“方便”渠道而偏选集资“麻烦”渠道必定是骗局,参与非法集资损失后再故意参与骗别人以挽补自己损失同样是违法犯罪等。三要调动激发人民群众战胜非法集资的斗争积极性。构建起监测预警有网络、积极举报有奖励、行政处置有成效、刑事打击有威慑的工作格局,营造陷“非法集资”将葬身于人民战争汪洋大海的高压氛围。

  另一方面,要打好持久战。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有的民众谋富逐利心切,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不法分子犯罪手法翻新升级,伺机借助互联网、电子支付等手段开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持续暴露,增量风险诱发因素增多,风险反弹压力依然较大等。因此,必须举全社会之力打好惩治非法集资持久战。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部署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这一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切实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一要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惩治非法集资的责任,将正常民间借贷活动引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金融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义不容辞参与综合治理,为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作出应有努力。二要依法办案处置。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竭力为集资参与人挽回经济损失,追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强化科技赋能。针对很多非法集资犯罪是通过“网来网去”形式操作的特点,要推动搭建覆盖全国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体系发挥“天罗地网”作用,有效阻止风险蔓延放大。四要深化金融改革。非法集资之所以“打而不死”,与经济尤其是金融体制存在的弊端有关。一方面,民间资金逐渐丰厚,但投资渠道不畅,出于资本的逐利性,很容易被非法集资的高利息所引诱;另一方面,大量中小微企业发展缺乏资金但无法从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于是便极易“饥不择食”陷入非法集资的深渊。深化金融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既有利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生产经营,又有利于人民群众获得金融财产性收入,能够从根本上助力铲除非法集资乱象、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环境。因此,必须抓好改革这一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一招。


防范非法集资 山东在行动
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重拳抵制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2024-04-2915:44:47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年来,各地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其出笼形式之多样、欺骗程度之嚣张、关涉对象之广泛、社会危害之恶劣令人发指,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公害。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领导人民群众对其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4月18日,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当前非法集资大案要案反弹压力较大,要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接下来,一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将在全国展开,各种花样翻新的骗局必将被揭露,众多罪大恶极的违法犯罪分子必将被严惩。

  鉴于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易发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等特点,笔者认为,与之展开斗争,既要着力当前打好突击战和攻坚战,以求迅捷出击、利剑斩顽;又要立足长远打好全民战和持久战,以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打赢突击战、攻坚战

  必须坚持啃硬克难、除恶务尽,组织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突击战、攻坚战。一要推动综合整治转型升级。针对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特大案件和重大风险不时浮出水面,涉众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必须推动斗争形式从被动打击转向主动治理,从端到端治理转向全链条治理,从点式治理转向面源治理,从部门治理转向全社会治理,提高治理的协同性系统性。要按照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等“三统两分”原则,精准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二要推动监测预警共享可控。针对重点领域风险突出,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并成为民间金融乱象重要源头等特点,要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判预警的精准性前瞻性,充分运用综合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要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稳妥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三要推动社会秩序安全稳固。针对非法集资引发信访问题不断、诱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经济金融安全突出等特点,要区别情况科学应对。要紧抓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要确保处置工作依法规范,经得起法律、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还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常识,构建高效宣传震慑格局。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履行行业职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打赢全民战、持久战

  必须坚持发动群众、立足长远,组织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民战、持久战。一方面,要打好全民战。各地应积极教育群众、全面发动群众、切实组织群众,针对非法集资顽瘴痼疾开展坚决、持续、彻底斗争。一要持续不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法治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非法集资的形式和特点,教育其深刻认识非法集资危害,拒绝高利诱惑,引导其远离侵害。二要守正创新,深化宣教内容与形式。把普法教育、理性教育与常识教育、感性教育结合起来:教育群众认识到非法集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特征;教育群众认识到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企望自己不会沦为“击鼓传花”游戏的最后接棒者纯属幻想,吹嘘是好项目却不走银行贷款“方便”渠道而偏选集资“麻烦”渠道必定是骗局,参与非法集资损失后再故意参与骗别人以挽补自己损失同样是违法犯罪等。三要调动激发人民群众战胜非法集资的斗争积极性。构建起监测预警有网络、积极举报有奖励、行政处置有成效、刑事打击有威慑的工作格局,营造陷“非法集资”将葬身于人民战争汪洋大海的高压氛围。

  另一方面,要打好持久战。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有的民众谋富逐利心切,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不法分子犯罪手法翻新升级,伺机借助互联网、电子支付等手段开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持续暴露,增量风险诱发因素增多,风险反弹压力依然较大等。因此,必须举全社会之力打好惩治非法集资持久战。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部署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这一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切实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一要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惩治非法集资的责任,将正常民间借贷活动引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金融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义不容辞参与综合治理,为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作出应有努力。二要依法办案处置。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竭力为集资参与人挽回经济损失,追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强化科技赋能。针对很多非法集资犯罪是通过“网来网去”形式操作的特点,要推动搭建覆盖全国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体系发挥“天罗地网”作用,有效阻止风险蔓延放大。四要深化金融改革。非法集资之所以“打而不死”,与经济尤其是金融体制存在的弊端有关。一方面,民间资金逐渐丰厚,但投资渠道不畅,出于资本的逐利性,很容易被非法集资的高利息所引诱;另一方面,大量中小微企业发展缺乏资金但无法从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于是便极易“饥不择食”陷入非法集资的深渊。深化金融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既有利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生产经营,又有利于人民群众获得金融财产性收入,能够从根本上助力铲除非法集资乱象、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环境。因此,必须抓好改革这一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