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优化金融服务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化
2024-01-2515:15:40来源:中国商报
打印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工作中最贴近人民、与人民联系最为紧密的领域,必须始终把人民对金融的需要、群众对金融的关切放在心上,把暖民心、惠民生的事办好。

  新年伊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积极表态: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各项部署安排,积极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推动建设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

  金融消保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平稳发展,消费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消费金融也以更加深刻的方式嵌入人们多元化的生活场景中。

  随着金融消费领域不断扩大,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完善。

  2023年,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可谓硕果累累。

  在确认金融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益方面,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敬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利。

  同样在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金融监管总局,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将央行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金融监管总局,这项改革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0月,《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再次强调要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为防范金融风险,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消费金融公司将在新规指导下更加合规经营展业,并顺应市场发展、监管变化以及消费升级趋势,逐步稳妥发展新模式、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消费金融服务。

  “金融消保局将始终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职责,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加强金融监管的部署,持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一是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和金融产品查询平台,二是完善金融产品合规性、适当性管理,三是构建多维度适老化金融服务体系,四是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机制。”在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如此表示。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的表态,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于建设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的决心。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加强协作,确保各项消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这也将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质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权益保护服务。

  “同时,也需要广大金融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袁帅说。

  多方联动 金融消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也是金融业和经济社会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石。”一语道尽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在袁帅看来,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因此,构建新的消保工作格局,推动建设高效、负责任的消保工作体系,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为加快构建“大消保”格局,有关部门、银行业、保险业积极联动。

  2023年9月中旬,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主要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等5个方面,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宣传。

  为助力和谐金融消费环境建设,2023年9月,工商银行围绕“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主题,积极开展“携手·消保”“融合·消保”“和谐·消保”三大特色活动,聚焦农村居民、新市民、“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的金融知识需求,在云南、内蒙古、湖北、湖南等地区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等一系列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为营造诚信保险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安人寿盐城中心支公司近日对保护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工作作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包括在公司官网显著位置公开披露产品条款、销售时间等,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在客服大厅建设“消保驿站”,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依法求偿权;开展集中和常态化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开展人身险“睡眠保单”清理工作;推进服务适老化等。

  对于金融消保工作的成绩,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在2024年1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辖内的一组数据:2022年上海纳入通报的金融消保投诉量为8.1万件,占全国将近20%。2023年前9个月,经过该局近年来的深化治理,上海地区金融消保投诉量已经下降到5.7万件,占全国的比重已经低于15%。

  “事后处置很重要,事前防范和教育更重要。将推动各金融机构365天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本身就是生产力,也会创造价值。”王俊寿表示。

  打通堵点 金融消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尽管我国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金融消费者保护目前仍然面临法律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和挑战。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数据显示,在银行方面,监管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04909件;在保险方面,监管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收并转送保险消费投诉26188件。

  对于优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首先应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应注重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高金融产品质量,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不仅如此,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纠纷处理效率,降低金融消费者维权成本。可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诉讼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维权途径。此外,还应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举办金融讲座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避免盲目投资和过度消费。”上述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进入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将持续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各项部署安排,积极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推动建设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推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统一适用的政策措施,确保同类金融产品和服务适用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如此表示。


防范非法集资 山东在行动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防范非法集资 守护幸福生活
捂紧钱袋子 拒绝画大饼
优化金融服务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化
2024-01-2515:15:40来源:中国商报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工作中最贴近人民、与人民联系最为紧密的领域,必须始终把人民对金融的需要、群众对金融的关切放在心上,把暖民心、惠民生的事办好。

  新年伊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积极表态: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各项部署安排,积极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推动建设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

  金融消保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平稳发展,消费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消费金融也以更加深刻的方式嵌入人们多元化的生活场景中。

  随着金融消费领域不断扩大,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完善。

  2023年,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可谓硕果累累。

  在确认金融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益方面,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敬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利。

  同样在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金融监管总局,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将央行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金融监管总局,这项改革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0月,《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再次强调要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为防范金融风险,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消费金融公司将在新规指导下更加合规经营展业,并顺应市场发展、监管变化以及消费升级趋势,逐步稳妥发展新模式、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消费金融服务。

  “金融消保局将始终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职责,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加强金融监管的部署,持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一是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和金融产品查询平台,二是完善金融产品合规性、适当性管理,三是构建多维度适老化金融服务体系,四是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机制。”在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如此表示。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的表态,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于建设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的决心。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加强协作,确保各项消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这也将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质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权益保护服务。

  “同时,也需要广大金融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袁帅说。

  多方联动 金融消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也是金融业和经济社会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石。”一语道尽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在袁帅看来,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因此,构建新的消保工作格局,推动建设高效、负责任的消保工作体系,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为加快构建“大消保”格局,有关部门、银行业、保险业积极联动。

  2023年9月中旬,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主要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等5个方面,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宣传。

  为助力和谐金融消费环境建设,2023年9月,工商银行围绕“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主题,积极开展“携手·消保”“融合·消保”“和谐·消保”三大特色活动,聚焦农村居民、新市民、“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的金融知识需求,在云南、内蒙古、湖北、湖南等地区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等一系列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为营造诚信保险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安人寿盐城中心支公司近日对保护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工作作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包括在公司官网显著位置公开披露产品条款、销售时间等,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在客服大厅建设“消保驿站”,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依法求偿权;开展集中和常态化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开展人身险“睡眠保单”清理工作;推进服务适老化等。

  对于金融消保工作的成绩,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在2024年1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辖内的一组数据:2022年上海纳入通报的金融消保投诉量为8.1万件,占全国将近20%。2023年前9个月,经过该局近年来的深化治理,上海地区金融消保投诉量已经下降到5.7万件,占全国的比重已经低于15%。

  “事后处置很重要,事前防范和教育更重要。将推动各金融机构365天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本身就是生产力,也会创造价值。”王俊寿表示。

  打通堵点 金融消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尽管我国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金融消费者保护目前仍然面临法律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和挑战。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数据显示,在银行方面,监管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04909件;在保险方面,监管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收并转送保险消费投诉26188件。

  对于优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首先应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应注重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高金融产品质量,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不仅如此,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纠纷处理效率,降低金融消费者维权成本。可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诉讼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维权途径。此外,还应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举办金融讲座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避免盲目投资和过度消费。”上述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进入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将持续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各项部署安排,积极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推动建设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推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统一适用的政策措施,确保同类金融产品和服务适用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