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女子投资28万几乎打水漂 法院判定被告公司返还投资款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9日讯 近日,退休的于女士心里五味杂陈,悔不该当初轻信传言眼馋高息,将一辈子的积蓄20余万元都投给一家公司,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8年3月,于女士经人介绍知道了某某运输公司和某某物流公司,随后,于女士前去了解情况,某某物流公司监事李某予以接见,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为于女士讲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上市准备情况,关于投资期限和收益,于女士听得心潮澎湃。
“一百天回本,每天返还1%”,感觉投资后未来可期,回报率丰厚。于是,于女士与某某运输公司及物流公司在未签订书面的投资协议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于女士向两公司指定账户打款进行投资,周末,于女士可前往两公司的网上平台点击投资收入。
于女士分10次将家庭收入统统打入某某运输公司对公账户和物流公司对公账户,共计投资款28万余元。
2018年8月,于女士仅仅收益了1.1万元的利息的一天下午,她收到某某物流公司《致歉函》,载明:“我公司由于内部运营不畅,造成资金短缺,不能及时返还投资款,我公司保证三个月后恢复正常打款。”三个月后于女士多次追要,两公司未还款,于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将两公司诉至历城区法院。两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女士与某某运输公司和物流公司虽未签订书面的投资协议,但结合相关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明细、致歉函及财务通知等,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事实投资关系,本院依法予以确认。于女士依据某某物流公司出具的《致歉函》主张两被告返还投资款,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两公司支付原告本金27万余元。
法官提醒:
1.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高额回报的宣传需冷静分析,试想,一个企业需要多高的利润率,才能支撑动辄24%以上的回报?
2.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有人给你介绍高收益低风险产品,背后往往隐藏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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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有些人明知是非法集资,但贪图高收益,认为自己能及时抽身,须知非法集资是违法的,而一旦出事代价是惨重的。
5不盲从。有些人参与非法集资,是因为身边的亲朋好友推荐,或者看到亲朋好友参与赚取了高额利率,才盲目加入。
6掌握必要金融知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格,紧盯企业的经营范围,看他是否有融资的资质。此外,非法集资往往借助传销手段,大家应注意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