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谨防养老变"坑老" 别让咱爸妈上非法集资的当
2022-03-2922:54:5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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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案件屡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老年人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等方式欺骗老年人,实施非法集资。

另外,还有不法人员以“投资养老项目”的名义,承诺高额回报;或以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以及用养生讲座、免费旅游、赠送实物等欺骗、诱导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

数据 辽宁去年审结56件非法集资案

据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辽宁法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依法审结非法集资案件56件,涉案被告人95人,为一万余名金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这些非法集资案件主要表现为“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不法人员多采用承诺高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假借P2P集资、伪装合法交易平台、以“高大上项目”为幌子、假借担保公司名义及用“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诈骗等套路进行非法集资。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经过统计发现,老年受害群体占比重较大。有的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欺骗老年人,或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或通过诈骗手段非法侵占老人房产,通过召开推介会等方式,为投资人指引并陪同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所获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此种模式实质上是将投资人房屋办理抵押借款,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房产被行使抵押权,投资人将面临房屋拍卖、流离失所的风险,实际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案例 带老人去度假村谎称可投资养老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起老人被骗的案例。刚刚退休的李大爷参加了一次免费旅游活动,和30多位老人一起到度假村吃喝玩乐一天。

活动中,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公司专门投资了养老项目,度假村旁边正在扩建,既可租赁又可销售,也可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将还本付息。一听有这样的好事,李大爷一行人纷纷签订购买合同,心里盘算着能早日入住度假村。殊不知,公司早已携款跑路,养老变“坑老”。

警方表示,这种案例并非个例,不法分子往往瞄准老年人,披着“养老”的外衣或打着“养老”的旗号,通过“高额回报”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上是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不久前,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打着“免费养老”、“以房养老”旗号的非法集资案。某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短短一年多吸收了超过4亿元资金,让1300多个家庭遭受巨大损失。警方表示,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借口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二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如以销售老年保健品、收藏品、推销老人旅游项目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甚至带有传销性质。

老人一旦受骗,可能会被骗光一生的积蓄,更有甚者,老人的房产可能也被骗走,导致其无房可住。

归纳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分四种

在本次出台的《风险提示》中,重点介绍了几种非法集资的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承诺的服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防范 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提高识别能力,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远离非法集资。

“三看”:一看,该企业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该企业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您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该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该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无风险、高回报的承诺,这些宣传往往是非法的虚假广告;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他们也可能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高利息的资金来源很可能是投资者自身提供的本金,没有可持续性。

后果 养老、高利息和投资全都难兑现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存在该企业负责人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防范非法集资 山东在行动
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重拳抵制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谨防养老变"坑老" 别让咱爸妈上非法集资的当
2022-03-2922:54:52来源:

近日,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案件屡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老年人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等方式欺骗老年人,实施非法集资。

另外,还有不法人员以“投资养老项目”的名义,承诺高额回报;或以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以及用养生讲座、免费旅游、赠送实物等欺骗、诱导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

数据 辽宁去年审结56件非法集资案

据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辽宁法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依法审结非法集资案件56件,涉案被告人95人,为一万余名金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这些非法集资案件主要表现为“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不法人员多采用承诺高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假借P2P集资、伪装合法交易平台、以“高大上项目”为幌子、假借担保公司名义及用“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诈骗等套路进行非法集资。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经过统计发现,老年受害群体占比重较大。有的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欺骗老年人,或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或通过诈骗手段非法侵占老人房产,通过召开推介会等方式,为投资人指引并陪同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所获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此种模式实质上是将投资人房屋办理抵押借款,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房产被行使抵押权,投资人将面临房屋拍卖、流离失所的风险,实际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案例 带老人去度假村谎称可投资养老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起老人被骗的案例。刚刚退休的李大爷参加了一次免费旅游活动,和30多位老人一起到度假村吃喝玩乐一天。

活动中,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公司专门投资了养老项目,度假村旁边正在扩建,既可租赁又可销售,也可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将还本付息。一听有这样的好事,李大爷一行人纷纷签订购买合同,心里盘算着能早日入住度假村。殊不知,公司早已携款跑路,养老变“坑老”。

警方表示,这种案例并非个例,不法分子往往瞄准老年人,披着“养老”的外衣或打着“养老”的旗号,通过“高额回报”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上是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不久前,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打着“免费养老”、“以房养老”旗号的非法集资案。某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短短一年多吸收了超过4亿元资金,让1300多个家庭遭受巨大损失。警方表示,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借口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二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如以销售老年保健品、收藏品、推销老人旅游项目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甚至带有传销性质。

老人一旦受骗,可能会被骗光一生的积蓄,更有甚者,老人的房产可能也被骗走,导致其无房可住。

归纳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分四种

在本次出台的《风险提示》中,重点介绍了几种非法集资的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承诺的服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防范 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提高识别能力,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远离非法集资。

“三看”:一看,该企业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该企业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您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该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该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无风险、高回报的承诺,这些宣传往往是非法的虚假广告;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他们也可能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高利息的资金来源很可能是投资者自身提供的本金,没有可持续性。

后果 养老、高利息和投资全都难兑现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存在该企业负责人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