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经济犯罪危害严重、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的情况,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齐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现提示如下:
一 非法集资的高风险地带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非法集资的高风险地带主要有:
(一)养老机构等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体投入资金。
2、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免费发放米、面、油、鸡蛋等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二)民间投融资、担保等机构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2、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中介或担保等服务,利用所谓“国企”背景或者所谓“金字”招牌,骗取群众信任非法集资;
3、有的企业以各种实体项目为由吸收资金,有的企业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虚拟货币平台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向群众非法集资;
2、极具煽动性的宣传语,比如“数字货币的结算中心”“世界第一金矿”“捡钱的时代”等营造一种投资即暴富的幻象,向大众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骗局下的虚拟货币价格往往单边上涨,投资者账面的资产一直在增值,可一旦骗局无法继续下去,这些假虚拟货币就一文不值了,实现非法集资目的。
(四)小额贷款机构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借款形式吸收群众资金,并承诺支付比银行存款利息要高得多的利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与担保公司或者基金公司合作,变相代理出售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房地产行业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未经批准,将整栋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时还“一房多卖”诈骗资金;
3、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六)私募基金、非法荐股、股权众筹等机构
主要利诱方式:
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基金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向群众非法集资。
(七)各类交易场所
主要利诱方式:
以炒邮票、炒现货为名、开设网络交易平台,宣称“只赚不赔”吸引群众注册成为会员完成交易,实施非法集资。
(八)“消费返利”平台
主要有以下利诱手段:
打着“创业”“创新”“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出钱”的旗号,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非法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要利诱手段:
以高额利息回报,押钱领取农资、高价收购农产品、合作经营农、林、渔、畜项目等多种手段,在多个农村设立“分社长”,诱使广大农民“入社”非法集资。
二 掌握防范知识 提高防范能力
经侦民警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示您:投资一定要看清;转款不忘防范经,“四看、三思,多留心”
一看融资主体。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看融资单位有无合法金融资质非常关键,务必要求融资单位出示金融许可证,如果不确认投资公司是否有资质,可向行政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等)咨询。
二看宣传方式。非法集资需要虚假宣传造势,关键词通常是“高息”“保本”,是否编造“网络借贷、投资理财、虚拟货币、养老服务”甚至免费旅游、考察等。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要问清融资的实际用途?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四看集资对象。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如果不限条件即可投资,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您害怕错失良机,那么转款前,还请您谨慎三思,多留心:
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条件是否具备抗高风险能力。
多留心:自己或家人、朋友想要投资,多咨询亲朋好友或专业人士意见,凡是回报率高于5%的,建议多留心,细思量,理性决定。高息诱惑下的头脑一热盲目投资,往往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损失自担,集访、闹访、串访都是违法行为!
天下不会掉馅饼,高息回报是陷阱。请市民朋友在自觉抵制诱惑的同时也要及时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发现犯罪积极举报。守护幸福家,全靠你我他。让我们为维护湘潭县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同努力(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湘潭县涉众办(打非办)57832855,举报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祝您
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湘潭县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
来源:湘潭县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经济犯罪危害严重、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的情况,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齐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现提示如下:
一 非法集资的高风险地带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非法集资的高风险地带主要有:
(一)养老机构等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体投入资金。
2、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免费发放米、面、油、鸡蛋等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二)民间投融资、担保等机构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2、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中介或担保等服务,利用所谓“国企”背景或者所谓“金字”招牌,骗取群众信任非法集资;
3、有的企业以各种实体项目为由吸收资金,有的企业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虚拟货币平台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向群众非法集资;
2、极具煽动性的宣传语,比如“数字货币的结算中心”“世界第一金矿”“捡钱的时代”等营造一种投资即暴富的幻象,向大众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骗局下的虚拟货币价格往往单边上涨,投资者账面的资产一直在增值,可一旦骗局无法继续下去,这些假虚拟货币就一文不值了,实现非法集资目的。
(四)小额贷款机构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以借款形式吸收群众资金,并承诺支付比银行存款利息要高得多的利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与担保公司或者基金公司合作,变相代理出售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房地产行业
主要有以下几种利诱手段:
1、未经批准,将整栋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时还“一房多卖”诈骗资金;
3、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六)私募基金、非法荐股、股权众筹等机构
主要利诱方式:
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基金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向群众非法集资。
(七)各类交易场所
主要利诱方式:
以炒邮票、炒现货为名、开设网络交易平台,宣称“只赚不赔”吸引群众注册成为会员完成交易,实施非法集资。
(八)“消费返利”平台
主要有以下利诱手段:
打着“创业”“创新”“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出钱”的旗号,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非法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要利诱手段:
以高额利息回报,押钱领取农资、高价收购农产品、合作经营农、林、渔、畜项目等多种手段,在多个农村设立“分社长”,诱使广大农民“入社”非法集资。
二 掌握防范知识 提高防范能力
经侦民警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示您:投资一定要看清;转款不忘防范经,“四看、三思,多留心”
一看融资主体。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看融资单位有无合法金融资质非常关键,务必要求融资单位出示金融许可证,如果不确认投资公司是否有资质,可向行政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等)咨询。
二看宣传方式。非法集资需要虚假宣传造势,关键词通常是“高息”“保本”,是否编造“网络借贷、投资理财、虚拟货币、养老服务”甚至免费旅游、考察等。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要问清融资的实际用途?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四看集资对象。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如果不限条件即可投资,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您害怕错失良机,那么转款前,还请您谨慎三思,多留心:
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条件是否具备抗高风险能力。
多留心:自己或家人、朋友想要投资,多咨询亲朋好友或专业人士意见,凡是回报率高于5%的,建议多留心,细思量,理性决定。高息诱惑下的头脑一热盲目投资,往往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损失自担,集访、闹访、串访都是违法行为!
天下不会掉馅饼,高息回报是陷阱。请市民朋友在自觉抵制诱惑的同时也要及时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发现犯罪积极举报。守护幸福家,全靠你我他。让我们为维护湘潭县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同努力(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湘潭县涉众办(打非办)57832855,举报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祝您
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湘潭县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
来源:湘潭县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