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多万元购买的数字藏品变成了电子垃圾,难以接受,一年之内,自己外来务工多年的积蓄全部变成了数字收藏平台上一堆不值钱的图片。”市民李琳军说。
一年前,李琳军在同事的介绍下接触了某数字藏品平台,同事说,这个平台的创始人胡某以前是某基金平台高级经理,能力突出,他操刀的数字藏品平台肯定也差不了。
李琳军第一次购买的藏品是所谓的一幅“张大千水墨画”,售价500元。这幅画让他获得了“捡漏”资格,再花200元,他就能获得第二幅画。在这个平台,交易设有“抢购”和“拍卖”两个渠道,“抢购”是由多个平台联合各个版权所有方发行,价格低、数量有限,消费者只能通过“捡漏”或者拼手速“抢购”获得;“拍卖”则是消费者之间的二级交易市场,消费者可以在该市场自行挂售或买入,如果拍卖价格不符合卖家预期可以下架重新拍卖。每笔交易完成后,平台抽取5%-7%的手续费。同时平台会不定期推出IP联动活动,参与活动的藏品会变成“限定”,除了消费者之间交易外无其他获得方式。李琳军购入的“张大千水墨画”很快被列入活动范围,经过1个月的拍卖竞争,两幅水墨画价格上涨到1万元,李琳军决定售出。
“平台一旦做活动,价格隔夜就翻倍,甚至是以万元为单位翻倍。”飞涨的价格,给李琳军等消费者营造出“遍地是黄金”的错觉。两个月后,李琳军的“赚钱路”出现拐点,平台推出一项与世界级大型球赛挂钩的新活动,消费者可以将指定藏品用于“下注”,李琳军购买的大半藏品在这波活动中投入失败队伍,对应的藏品被赢家平分,投入的资金直接蒸发。
事实上,通过做活动干预藏品价格是多数数字平台炒作二级交易市场的玩法,消费者反映,藏品是否赚钱完全取决于平台是否对某类藏品做活动。对于这种“对半砍”的活动,李琳军也察觉出不对劲,但前期的赚钱方式还是让他决定继续买入,每个月一发工资,除去日常开销外全部投入该平台。一年后,李琳军已亏损十多万元,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把亏损的钱赚回来。
一日,李琳军连续购买20件藏品,因操作在凌晨进行,且购买时需备注6位“验证码”,多笔异常交易触发了广发银行异常交易预警。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与李琳军电话联系提示风险,以多起数字藏品平台涉及非法集资以及诈骗案例劝说李琳军,并提醒李琳军此类平台很多都未取得相关资质,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实际上就是打着投资数字藏品幌子的一种新型集资诈骗。李琳军听取了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的建议,及时将手中藏品变现。两个月后,因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平台实际控制人被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以数字藏品为投资标的进行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与数字藏品相关的投诉有8000多条,大多投诉平台“通用货币”无法兑现、平台活动作假、诱导购买盲盒等。不法分子通过私下建立平台“交流群”,在群里诱导消费者在平台内交易,将消费者真实资金转变为平台的虚拟“通用货币”,一旦平台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资金链断裂,平台直接转移资金,卷款跑路,消费者无法兑付。
众所周知,非法集资是以不合法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或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征,其后果是使非法集资参与者遭受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个人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规定,数字藏品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不可开展炒作、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
“花十多万元购买的数字藏品变成了电子垃圾,难以接受,一年之内,自己外来务工多年的积蓄全部变成了数字收藏平台上一堆不值钱的图片。”市民李琳军说。
一年前,李琳军在同事的介绍下接触了某数字藏品平台,同事说,这个平台的创始人胡某以前是某基金平台高级经理,能力突出,他操刀的数字藏品平台肯定也差不了。
李琳军第一次购买的藏品是所谓的一幅“张大千水墨画”,售价500元。这幅画让他获得了“捡漏”资格,再花200元,他就能获得第二幅画。在这个平台,交易设有“抢购”和“拍卖”两个渠道,“抢购”是由多个平台联合各个版权所有方发行,价格低、数量有限,消费者只能通过“捡漏”或者拼手速“抢购”获得;“拍卖”则是消费者之间的二级交易市场,消费者可以在该市场自行挂售或买入,如果拍卖价格不符合卖家预期可以下架重新拍卖。每笔交易完成后,平台抽取5%-7%的手续费。同时平台会不定期推出IP联动活动,参与活动的藏品会变成“限定”,除了消费者之间交易外无其他获得方式。李琳军购入的“张大千水墨画”很快被列入活动范围,经过1个月的拍卖竞争,两幅水墨画价格上涨到1万元,李琳军决定售出。
“平台一旦做活动,价格隔夜就翻倍,甚至是以万元为单位翻倍。”飞涨的价格,给李琳军等消费者营造出“遍地是黄金”的错觉。两个月后,李琳军的“赚钱路”出现拐点,平台推出一项与世界级大型球赛挂钩的新活动,消费者可以将指定藏品用于“下注”,李琳军购买的大半藏品在这波活动中投入失败队伍,对应的藏品被赢家平分,投入的资金直接蒸发。
事实上,通过做活动干预藏品价格是多数数字平台炒作二级交易市场的玩法,消费者反映,藏品是否赚钱完全取决于平台是否对某类藏品做活动。对于这种“对半砍”的活动,李琳军也察觉出不对劲,但前期的赚钱方式还是让他决定继续买入,每个月一发工资,除去日常开销外全部投入该平台。一年后,李琳军已亏损十多万元,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把亏损的钱赚回来。
一日,李琳军连续购买20件藏品,因操作在凌晨进行,且购买时需备注6位“验证码”,多笔异常交易触发了广发银行异常交易预警。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与李琳军电话联系提示风险,以多起数字藏品平台涉及非法集资以及诈骗案例劝说李琳军,并提醒李琳军此类平台很多都未取得相关资质,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实际上就是打着投资数字藏品幌子的一种新型集资诈骗。李琳军听取了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的建议,及时将手中藏品变现。两个月后,因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平台实际控制人被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以数字藏品为投资标的进行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与数字藏品相关的投诉有8000多条,大多投诉平台“通用货币”无法兑现、平台活动作假、诱导购买盲盒等。不法分子通过私下建立平台“交流群”,在群里诱导消费者在平台内交易,将消费者真实资金转变为平台的虚拟“通用货币”,一旦平台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资金链断裂,平台直接转移资金,卷款跑路,消费者无法兑付。
众所周知,非法集资是以不合法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或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征,其后果是使非法集资参与者遭受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个人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规定,数字藏品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不可开展炒作、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