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2022-03-2916:48:5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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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系”集资诈骗案

2010年12月开始,张某某用线下非法集资的资金在南京市设立由其实际控制的江苏钱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钱宝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并以上述两公司为依托组建完善“钱宝网”,在线上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间,张某某隐瞒将集资款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大部分用于以新还旧、个人挥霍消费等事实;通过设立或收购关联公司、对外夸大经营规模和投资价值、赞助相关活动等方式,骗取集资参与人的信任,持续进行非法集资,至案发时,造成线上集资参与人巨额本金未归还。2017年12月26日,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于2019年6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宣判后,张某某服判未上诉,案件审结生效。

【警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以互联网为手段的新型金融业务也必须遵守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本案被告人伙同他人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高额回报利诱,骗取他人信任,实施集资诈骗犯罪,严重侵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该案审结生效,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湖南湘潭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

2019年10月,湘潭康梦园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康梦园”老年公寓为平台,通过办理会员卡、按季分红返利等方式,许以11%到20%不等的高额利息,和投资人签订会员制养老、养老入住等各种形式的合同对外吸收公众存款。至案发时向450人集资2525余万元,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

【警示】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方式主要有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老年产品”“保健产品”名义等吸收资金。老年人及其亲属要特别注意,入住养老机构时,应查看相关合法证照,并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所交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同时,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凡是不合理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项目均要谨慎,切勿轻易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老年人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若发现证照不全的非法养老机构或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请积极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举报。

辽宁营口东华集团蚂蚁养殖集资诈骗案

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某某自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利用虚假出资成立的空壳公司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投资者与其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同时,他还通过在主流报纸、电视台发布广告、赞助电视台晚会等方式宣传企业形象,给人实力雄厚的假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汪某某利用上述手段与投资者共签订10万多份合同,非法募集资金29.95亿元。案发后,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其中一名投资者安某由于受不了打击而自杀身亡。2007年11月26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8年11月26日, 汪某某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警示】东华集团案是我国近年来几大典型特大集资案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主犯被判处死刑的集资案。值得注意的是,“神话”的横空出世自有其规律性:一是扯大旗拉虎皮,打着政府扶持口号掩饰非法行为;二是巧借媒体东风,骗取投资者信任;三是诱以丰厚回报,诈骗投资者钱财;四是在骗术得手之后肆意挥霍。该案件还造成其中一名参与者自杀。血一样的教训在警示后人:勿抱着暴富的幻想参加一些集资活动,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

防范非法集资 山东在行动
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重拳抵制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常抓不懈
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2022-03-2916:48:51来源:

“钱宝系”集资诈骗案

2010年12月开始,张某某用线下非法集资的资金在南京市设立由其实际控制的江苏钱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钱宝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并以上述两公司为依托组建完善“钱宝网”,在线上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间,张某某隐瞒将集资款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大部分用于以新还旧、个人挥霍消费等事实;通过设立或收购关联公司、对外夸大经营规模和投资价值、赞助相关活动等方式,骗取集资参与人的信任,持续进行非法集资,至案发时,造成线上集资参与人巨额本金未归还。2017年12月26日,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于2019年6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宣判后,张某某服判未上诉,案件审结生效。

【警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以互联网为手段的新型金融业务也必须遵守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本案被告人伙同他人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高额回报利诱,骗取他人信任,实施集资诈骗犯罪,严重侵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该案审结生效,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湖南湘潭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

2019年10月,湘潭康梦园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康梦园”老年公寓为平台,通过办理会员卡、按季分红返利等方式,许以11%到20%不等的高额利息,和投资人签订会员制养老、养老入住等各种形式的合同对外吸收公众存款。至案发时向450人集资2525余万元,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

【警示】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方式主要有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老年产品”“保健产品”名义等吸收资金。老年人及其亲属要特别注意,入住养老机构时,应查看相关合法证照,并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所交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同时,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凡是不合理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项目均要谨慎,切勿轻易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老年人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若发现证照不全的非法养老机构或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请积极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举报。

辽宁营口东华集团蚂蚁养殖集资诈骗案

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某某自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利用虚假出资成立的空壳公司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投资者与其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同时,他还通过在主流报纸、电视台发布广告、赞助电视台晚会等方式宣传企业形象,给人实力雄厚的假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汪某某利用上述手段与投资者共签订10万多份合同,非法募集资金29.95亿元。案发后,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其中一名投资者安某由于受不了打击而自杀身亡。2007年11月26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8年11月26日, 汪某某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警示】东华集团案是我国近年来几大典型特大集资案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主犯被判处死刑的集资案。值得注意的是,“神话”的横空出世自有其规律性:一是扯大旗拉虎皮,打着政府扶持口号掩饰非法行为;二是巧借媒体东风,骗取投资者信任;三是诱以丰厚回报,诈骗投资者钱财;四是在骗术得手之后肆意挥霍。该案件还造成其中一名参与者自杀。血一样的教训在警示后人:勿抱着暴富的幻想参加一些集资活动,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