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对非法集资持续实施强监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为积极应对严峻的非法集资形势,摸清风险底数,前移处置关口,遏制案件高发势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日前正式启动了为期三个月(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正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力争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
“此次活动是针对各地区、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开展的一次全面排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整治活动,监管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排查全覆盖,二是处置硬措施,三是风险软着陆。
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求,重点关注具备如下特征的排查对象:注册经营等信息异常、名称及经营范围使用“金融”“投资”“理财”等字样;宣传中含有或涉及“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养老扶贫”“军民融合”等内容,以及承诺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群众有举报,或经营场所内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群聚集;存在可疑资金交易等。
对于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通知》要求整合工商、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期解决问题。此外,《通知》强调不仅要精准定位风险,还要确保稳妥“排雷”,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就是要努力使非法集资‘广告发不出、群众不参与、资金转不走、监管不缺位、风险不失控’,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前述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银保监会启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起到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通过集中力量,多部门配合,加速办案周期,能够在短时间内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未来应该让专项整治转变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框架。
银保监会对非法集资持续实施强监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为积极应对严峻的非法集资形势,摸清风险底数,前移处置关口,遏制案件高发势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日前正式启动了为期三个月(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正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力争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
“此次活动是针对各地区、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开展的一次全面排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整治活动,监管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排查全覆盖,二是处置硬措施,三是风险软着陆。
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求,重点关注具备如下特征的排查对象:注册经营等信息异常、名称及经营范围使用“金融”“投资”“理财”等字样;宣传中含有或涉及“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养老扶贫”“军民融合”等内容,以及承诺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群众有举报,或经营场所内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群聚集;存在可疑资金交易等。
对于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通知》要求整合工商、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期解决问题。此外,《通知》强调不仅要精准定位风险,还要确保稳妥“排雷”,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就是要努力使非法集资‘广告发不出、群众不参与、资金转不走、监管不缺位、风险不失控’,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前述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银保监会启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起到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通过集中力量,多部门配合,加速办案周期,能够在短时间内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未来应该让专项整治转变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