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拳打击各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及时消除一大批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隐患,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群众财产安全。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地下钱庄犯罪“歼击20”、打击虚开骗税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传销犯罪、“绿滇2021”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和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等专项工作,有力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7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41人,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
——严打破坏金融管理和金融诈骗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深入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歼击20”专项行动,破获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打掉犯罪团伙10个,涉案金额6131.11亿元。积极侦办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破获案件13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3人,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整治,及时化解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围绕金融领域社会热点及新型犯罪问题,本着“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原则,积极配合开展P2P网贷专项整治,及时立案查处39家涉嫌犯罪P2P平台,有效化解全国P2P平台“爆雷”对我省的冲击。
——严打涉税犯罪,着力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为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促进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破获骗税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大要案件3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名,挽回税收损失1.55亿元。
——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的原则,在全省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侦破传销案件116起,涉案金额1.4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30人;侦破非法集资案件254起,抓获嫌疑人552人,挽回损失1.21亿元。
——严打涉烟违法犯罪,着力维护支柱产业。共立案侦办涉烟刑事犯罪案件2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12人,查获烟叶烟丝数量8235.2吨,涉案总价值达6.63亿元,破案数、打处数均居全国第一,查获烟叶烟丝排名全国第一,查获假冒卷烟排名全国第三。成功破获昆明宜良“1·10”、曲靖“4·29”、大理“9·10”、普洱“7·22”等一批大要案件,摧毁涉烟犯罪网络,斩断犯罪利益链条,有效维护云南支柱产业和经济健康发展。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侵权假冒犯罪,保护企业创新创业,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4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46人,挽回经济损失7.78亿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财产安全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共破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3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9人,挽回损失1.92亿元。
——深化警务执法合作,全力追捕经济犯罪逃犯。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警务执法合作,全力以赴开展“猎狐”专项行动,推动境外缉捕追赃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共从美国、英国、老挝、缅甸、越南等国家地区抓获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64人,其中协助省外公安机关抓获境外逃犯49人。
——坚持依法理性文明执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公安经侦部门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12条指导意见,推动复工复产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案件,集中开展积案评查化解工作,目前共化解积案2518件。
——积极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宣传,着力提升社会公民防范意识。深入推进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事业单位等“五进”活动,把防范工作的触角更多地延伸到事关民生的行业和部位,帮助群众、企业提高发现、识别经济犯罪、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积极运用微直播、微访谈、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预警,有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当前,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多变,以各种名义所谓的“高利回报”为诱饵制造的坑蒙拐骗案事件时有发生,非法集资犯罪应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云南公安机关将以“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为己任,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务求实效,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提升执法效果,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实绩,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丨来源:云南警方
近年来,云南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拳打击各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及时消除一大批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隐患,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群众财产安全。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地下钱庄犯罪“歼击20”、打击虚开骗税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传销犯罪、“绿滇2021”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和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等专项工作,有力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7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41人,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
——严打破坏金融管理和金融诈骗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深入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歼击20”专项行动,破获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打掉犯罪团伙10个,涉案金额6131.11亿元。积极侦办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破获案件13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3人,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整治,及时化解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围绕金融领域社会热点及新型犯罪问题,本着“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原则,积极配合开展P2P网贷专项整治,及时立案查处39家涉嫌犯罪P2P平台,有效化解全国P2P平台“爆雷”对我省的冲击。
——严打涉税犯罪,着力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为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促进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破获骗税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大要案件3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名,挽回税收损失1.55亿元。
——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的原则,在全省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侦破传销案件116起,涉案金额1.4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30人;侦破非法集资案件254起,抓获嫌疑人552人,挽回损失1.21亿元。
——严打涉烟违法犯罪,着力维护支柱产业。共立案侦办涉烟刑事犯罪案件2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12人,查获烟叶烟丝数量8235.2吨,涉案总价值达6.63亿元,破案数、打处数均居全国第一,查获烟叶烟丝排名全国第一,查获假冒卷烟排名全国第三。成功破获昆明宜良“1·10”、曲靖“4·29”、大理“9·10”、普洱“7·22”等一批大要案件,摧毁涉烟犯罪网络,斩断犯罪利益链条,有效维护云南支柱产业和经济健康发展。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侵权假冒犯罪,保护企业创新创业,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4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46人,挽回经济损失7.78亿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财产安全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共破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3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9人,挽回损失1.92亿元。
——深化警务执法合作,全力追捕经济犯罪逃犯。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警务执法合作,全力以赴开展“猎狐”专项行动,推动境外缉捕追赃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共从美国、英国、老挝、缅甸、越南等国家地区抓获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64人,其中协助省外公安机关抓获境外逃犯49人。
——坚持依法理性文明执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公安经侦部门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12条指导意见,推动复工复产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案件,集中开展积案评查化解工作,目前共化解积案2518件。
——积极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宣传,着力提升社会公民防范意识。深入推进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事业单位等“五进”活动,把防范工作的触角更多地延伸到事关民生的行业和部位,帮助群众、企业提高发现、识别经济犯罪、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积极运用微直播、微访谈、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预警,有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当前,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多变,以各种名义所谓的“高利回报”为诱饵制造的坑蒙拐骗案事件时有发生,非法集资犯罪应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云南公安机关将以“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为己任,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务求实效,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提升执法效果,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实绩,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丨来源:云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