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币、涉烟、涉税等经济类违法犯罪行为,涵盖商贸、金融、涉税、地下钱庄等四大领域,昆明市公安机关突出打击主业,重点提升打击效能,全力侦办了一批领导关切、人民群众关注的大要案件。本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2020年至今,昆明市经侦部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80人,破案2894起,挽回经济损失7.16亿元。其中,2021年1月至4月,共破案689起,挽回经济损失2.06亿元。
聚焦风险防控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把防范金融领域风险置于经侦工作重要位置,主动将防范化解金融领域犯罪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联动市委政法委共同出台《昆明市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办法》,初步构建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共同防范”的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立体化格局。
同时,牵头出台《昆明市公安机关2020年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联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昆明市关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全面规范了市级层面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程序;将重点风险企业纳入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进行全天候监测,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坚持数据赋能
加快警种转型升级推进
昆明经侦“一中心、两平台”建设实战运用,完成昆明经侦情报导侦联勤分中心初期建设,探索更加系统全面的“智慧”经侦工作模式;与市金融办共同推出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并投入实战,实现了人力情报向大数据情报的转变,实现对经济犯罪的数据感知、智能监测、精确制导和精准打击;选拔培养情报导侦精英战队,逐渐完善“大数据实战应用、风险监测预警、涉案资金查控”三大主干系统,研发提炼推广涉众、涉税、涉烟“模型战法”,昆明经侦专业警种手段和能力在实战中不断得到检验和提升。
畅通服务渠道,优化法治营商,全市经侦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昆明经济案件受理中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接报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昆明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应对疫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2条措施》;组织全市经侦民警主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2000余家,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为企业职工讲授法律知识,解读典型案例和防范技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能。
部分案例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人被判刑
2016年12月,龚某成立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宣传投资入股宾馆和温泉经营并发展客户。期间,龚某以某公司旗下宾馆十年经营权投资入股的方式,向客户许诺高额回报,并签署股份转让、借款等协议。他以客户带客户的方式(客户介绍他人进行投资也可以获得收益)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进行投资(主要针对中老年客户)。此外,龚某还以宜良某温泉经营权投资入股,可返利的形式吸引资金。官渡分局经侦大队查明,龚某吸收的款项大部分用于偿还其在省外的债务及支付公司日常开支,其余款项被龚某及主要工作人员白某、何某等人非法占为己有。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00余人,涉案资金达10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何某、白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四年。
2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人被判刑
2018年4月到2019年12月,王某等人通过客户带客户的方式发展会员。他们对外宣称印度尼西亚的某个外汇投资公司可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只要在该公司的普顿平台注册会员,缴纳不低于1000美金的外汇交易保证金,并选择该平台外汇交易操盘团队,就可以稳定赚取每月投资本金7%至15%的高额收益。除以高额收益作为诱饵外,普顿平台还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诱骗加入者发展下线,成为平台会员。平台会员以下线投资平台操盘团队的资金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诱骗会员发展下线扩充壮大团队,从中牟取利益。通过设立会员“盈利分享”分级奖励机制,将会员分为五个级别,不同的级别可以发展下线获得高额佣金。期间,王某发展下线周某等人为会员,最终,王某的团队共计发展下线150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年三个月。
3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34人被逮捕
2019年至2020年间,廖某、姜某、颜某等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组建多级代理,先后在云南、陕西、浙江、山西等多个省市广泛发展下线。通过下线人员向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购买的他人信息大肆开立账户办理银行卡,并通过广东、福建、云南等5条物流通道辗转偷运出境,从事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因廖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嵩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缴获银行卡60余张、U盾24个、手机卡43张、手机21部,查证犯罪团伙购买的公民信息200余条,查证购买、转卖的银行卡500余张。
4 网络销售假鞋5人被判刑
2020年6月,有群众举报,自己在网上“某体育折扣店”购买到假“耐克”鞋。东川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该折扣店在安宁市有2个仓储窝点,6月11日,东川区公安局民警在安宁仓储窝点抓获程某等5名嫌疑人,并查获1900余双“NIKE耐克”牌运动鞋。经鉴定,现场查获的涉案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价值100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经由东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人被判处缓刑。
5 非法经营烟草30余名涉案人员落网
2019年,宜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昆明男子李某与省内外多个涉烟前科人员有密切接触。李某指挥其侄子从寻甸、禄劝等地收购初烤烟叶运送至玉溪市某烟丝加工厂,装箱后转运至富民县囤积。
2020年1月10日,公安、烟草联合对富民县仓库、玉溪市某烟丝加工厂进行查处,现场抓获制假嫌疑人5名,缴获烟丝3226箱,烟叶108件,案值约275.8万元。警方发现,该团伙披着持证企业的合法外衣,从事以烟草为主的非法经营活动,形成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违法犯罪链条,严重危害国家财政收入,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本报记者 马雯
针对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币、涉烟、涉税等经济类违法犯罪行为,涵盖商贸、金融、涉税、地下钱庄等四大领域,昆明市公安机关突出打击主业,重点提升打击效能,全力侦办了一批领导关切、人民群众关注的大要案件。本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2020年至今,昆明市经侦部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80人,破案2894起,挽回经济损失7.16亿元。其中,2021年1月至4月,共破案689起,挽回经济损失2.06亿元。
聚焦风险防控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把防范金融领域风险置于经侦工作重要位置,主动将防范化解金融领域犯罪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联动市委政法委共同出台《昆明市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办法》,初步构建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共同防范”的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立体化格局。
同时,牵头出台《昆明市公安机关2020年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联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昆明市关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全面规范了市级层面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程序;将重点风险企业纳入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进行全天候监测,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坚持数据赋能
加快警种转型升级推进
昆明经侦“一中心、两平台”建设实战运用,完成昆明经侦情报导侦联勤分中心初期建设,探索更加系统全面的“智慧”经侦工作模式;与市金融办共同推出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并投入实战,实现了人力情报向大数据情报的转变,实现对经济犯罪的数据感知、智能监测、精确制导和精准打击;选拔培养情报导侦精英战队,逐渐完善“大数据实战应用、风险监测预警、涉案资金查控”三大主干系统,研发提炼推广涉众、涉税、涉烟“模型战法”,昆明经侦专业警种手段和能力在实战中不断得到检验和提升。
畅通服务渠道,优化法治营商,全市经侦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昆明经济案件受理中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接报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昆明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应对疫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2条措施》;组织全市经侦民警主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2000余家,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为企业职工讲授法律知识,解读典型案例和防范技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能。
部分案例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人被判刑
2016年12月,龚某成立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宣传投资入股宾馆和温泉经营并发展客户。期间,龚某以某公司旗下宾馆十年经营权投资入股的方式,向客户许诺高额回报,并签署股份转让、借款等协议。他以客户带客户的方式(客户介绍他人进行投资也可以获得收益)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进行投资(主要针对中老年客户)。此外,龚某还以宜良某温泉经营权投资入股,可返利的形式吸引资金。官渡分局经侦大队查明,龚某吸收的款项大部分用于偿还其在省外的债务及支付公司日常开支,其余款项被龚某及主要工作人员白某、何某等人非法占为己有。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00余人,涉案资金达10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何某、白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四年。
2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人被判刑
2018年4月到2019年12月,王某等人通过客户带客户的方式发展会员。他们对外宣称印度尼西亚的某个外汇投资公司可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只要在该公司的普顿平台注册会员,缴纳不低于1000美金的外汇交易保证金,并选择该平台外汇交易操盘团队,就可以稳定赚取每月投资本金7%至15%的高额收益。除以高额收益作为诱饵外,普顿平台还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诱骗加入者发展下线,成为平台会员。平台会员以下线投资平台操盘团队的资金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诱骗会员发展下线扩充壮大团队,从中牟取利益。通过设立会员“盈利分享”分级奖励机制,将会员分为五个级别,不同的级别可以发展下线获得高额佣金。期间,王某发展下线周某等人为会员,最终,王某的团队共计发展下线150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年三个月。
3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34人被逮捕
2019年至2020年间,廖某、姜某、颜某等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组建多级代理,先后在云南、陕西、浙江、山西等多个省市广泛发展下线。通过下线人员向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购买的他人信息大肆开立账户办理银行卡,并通过广东、福建、云南等5条物流通道辗转偷运出境,从事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因廖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嵩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缴获银行卡60余张、U盾24个、手机卡43张、手机21部,查证犯罪团伙购买的公民信息200余条,查证购买、转卖的银行卡500余张。
4 网络销售假鞋5人被判刑
2020年6月,有群众举报,自己在网上“某体育折扣店”购买到假“耐克”鞋。东川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该折扣店在安宁市有2个仓储窝点,6月11日,东川区公安局民警在安宁仓储窝点抓获程某等5名嫌疑人,并查获1900余双“NIKE耐克”牌运动鞋。经鉴定,现场查获的涉案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价值100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经由东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人被判处缓刑。
5 非法经营烟草30余名涉案人员落网
2019年,宜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昆明男子李某与省内外多个涉烟前科人员有密切接触。李某指挥其侄子从寻甸、禄劝等地收购初烤烟叶运送至玉溪市某烟丝加工厂,装箱后转运至富民县囤积。
2020年1月10日,公安、烟草联合对富民县仓库、玉溪市某烟丝加工厂进行查处,现场抓获制假嫌疑人5名,缴获烟丝3226箱,烟叶108件,案值约275.8万元。警方发现,该团伙披着持证企业的合法外衣,从事以烟草为主的非法经营活动,形成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违法犯罪链条,严重危害国家财政收入,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本报记者 马雯